評價兒童的能力不能僅僅依靠交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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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成人在了解和認識兒童的能力時,往往比較依賴于成人與兒童的交流,特別是依賴于兒童的語言陳述。但問題是,兒童的認識和能力是否能夠用語言陳述,是否容易陳述呢?

  兒童心理學家卡米洛夫-史密斯認為,人類對知識的表征有四個不同的水平。第一水平的表征是對外在環(huán)境中的刺激材料進行分析和反應的程序。此時的信息以程序方式編碼,包含在程序中的信息是內隱的,且相互獨立。這種表征產生正確的行為,能達到行為的成功(掌握)。第二水平的表征是外顯的,它的組成成分已可用作材料進行操作,且變得靈活,但它還沒有達到意識,還不能用語言報告。第三水平和第四水平的表征已通達意識,能用語言加以報告,與其他領域具有了跨領域的關系。

  卡米洛夫一史密斯認為,兒童的認知發(fā)展實際上就是表征沿著四個水平不斷發(fā)生。重組的過程。從這一理論可以看到,兒童的認知發(fā)展有一個從內隱到外顯、從未通達意識到通達意識、從不能用語言報告到能用語言報告的過程,而且總是處于這種重組過程之中。

  因此,當兒童的認知處于第一水平和第二水平時,他們無法用語言報告;當處于第一水平時,其表征是內隱的、不靈活的。成人低估兒童,正是對處于第一水平和第二水平的兒童做出錯誤的判斷,誤將不能陳述當做不具有某種能力或認識。而且,兒童可能處于不同“輪次”的表征重述中。比如,一個尚處低水平的認知,但卻處于表征重述的第三、第四水平(通達意識,能報告),而一個處于較高水平的認知,但卻處于表征重述的第一水平(只達到行為掌握)。顯然,成人僅僅從語言陳述上評價兒童的能力,完全可能對后者造成低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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